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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办理程序(转出)
一、办理此项业务需提供以下材料:
1. 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二、办理时限:
离职3个月之内申请。
三、办理时间:
工作日。
柜台当天受理
具体按照社保局规定执行。
注:办理以上各项业务如有特殊情况,需附相关材料。
承办单位:成都市各区市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
成都市各区市县街道办事处社保办理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