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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办理程序(转出)

更新时间:16-12-07

一、办理此项业务需提供以下材料:

1. 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二、办理时限:

离职3个月之内申请。

三、办理时间:

工作日。

柜台当天受理

具体按照社保局规定执行。

 

注:办理以上各项业务如有特殊情况,需附相关材料。

承办单位:成都市各区市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  

成都市各区市县街道办事处社保办理点